近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发布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台一专利署理组织署理非正常专利申请,触及32个省份,被罚款10万元!1月,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发布《专利署理组织监管危险危险提示函》,专利署理组织根据要求做自查!
日前,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其间说到,东台某专利署理事务所(特别一般合伙)署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数量巨大,触及全国32个省份,严峻打乱专利作业次序,且在展开专利署理事务过程中,默许、指使专利署理师在未经其自己编撰或许审阅的专利申请等法令文件上签名,被罚正告,罚款100000元。
东台×××专利署理事务所(特别一般合伙)署理归于《标准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则》(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7号)中第三条所述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数量巨大,触及全国32个省份,严峻打乱专利作业次序,且在展开专利署理事务过程中,默许、指使专利署理师在未经其自己编撰或许审阅的专利申请等法令文件上签名,上述行为归于《专利署理法令》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则的“疏于办理,导致十分严峻结果”的违法行为。
《专利署理办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项已明确规则,专利署理组织“从事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严峻打乱专利作业次序”归于《专利署理法令》第二十五条规则的“疏于办理,构成难以处理的结果”的违法行为。
《专利署理办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专利署理师因专利署理质量等原因给委托人、第三人利益构成丢失或许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理专利作业的部分可以对签名的专利署理师予以正告”,也可拿来处理专利署理师署理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行为。
所以,专利署理组织必须要注意案源管控,加强内部流程办理,致力于构成良性、健康的事务形式。莫为“小利”,害人害己。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